2.4.6 应递交什么文件?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 递交申请表时,必须一并递交的文件:
-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的情况下,可以递交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外籍申请人士应递交居留卡复印件。
- 有医生或心理医生开具的证明所称的缺陷报告。有因情况恶化或好转时复诊的,应出示医生所开具的相应报告。
-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合法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为其合法代表人或其管理人的文件。
- 为了更好的对残障进行社会评估:经济方面或工作方面,以下的附加文件同时也要一并递交:
- 全家成员的住家证明;
- 申请人以及同住人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复印件、工资单等等);
- 费用证明,(租房费用、特殊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其他);
- 申请人为失业人员的(出示求职卡) (tarjeta de demandante de empleo).